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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堂除不当侵吏部差遣元祐元年闰二月 北宋 · 吕陶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五九六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七○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六八、《宋代蜀文辑存》卷一五
伏谓朝廷差除之法,大别有三:自两府而下至侍从官,悉禀圣旨然后除授,此中书不敢专也;
卿监而下,及已经进擢或寄禄至中散大夫者,皆由堂除,此吏部不敢预也;
朝议大夫而下,受常调差遣者,皆归吏部,此中书不可侵也。
法度之设,至详至密,所以防大臣之专恣,革小人之侥幸也。
恭惟神宗在御,深究其弊,凡堂选奏举之类,并悉罢去,以示大公之道。
始因去年八月执政申请,以繁剧去处、重法地分为词,收占吏部所用知州通判知县并在京库务、寺、监丞阙六十馀处,并归中书取旨选差之后,除吏之弊,私徇寖多。
天下州郡,除别京、大府并元系堂除处及取旨选差并元属八路指射外,其归于吏部以待常调者,数极少而员极多,待次之士,远至二三年,近须一岁。
或有一阙可就,则中书取而差他人矣;
或受一阙而去,则中书又夺而惠他人矣。
处州胡宗质睦州李孝广滁州陈知新光州燕介均州刘斐永州吴潜,此六郡者,皆非元系堂除去处,而中书取以差也。
吏部王照海州,栾子元通判瀛州方蒙咸平县,皆数月矣,中书乃以石麟之海州胡及通判瀛州孙纯咸平县,是皆夺而惠之也。
若谓胡宗质、李孝广、陈自新自提举得替,燕介中散大夫石麟之曾任太常官,皆非吏部可差之人,则当契勘堂除州郡而差,不当取吏部见使之阙夺他人之已受者与之也。
若谓朝廷审择庶官,执政惟才是用,则刘斐曾任知州,以失入死罪责降,吴潜曾为通判,以刻剥苛细罢官,皆非所谓才者,而近方牵复,并先除郡,士论喧沸,已谓不平。
然又有甚于此者,盖胡及尝为开封府判官,以不能检束去职,才送吏部,便得堂除;
孙纯以受赃致罪,止宰相之妻族,乃受畿邑;
又皆夺他人之有而与之,谓胡及冲栾子元、孙方蒙
王说前知徐州,附会吴居厚,掊敛害物,得替归部,忽除省郎,为人所弹,乃罢其职,今则差知密州
陆师渊前知开封县,税入中限,犹未造簿,以弛慢冲替,今则差知宿州
胡及吏部、王省郎,皆是朝廷显责,诏墨未乾,而中书已有选授,告命之出,不述所因。
陆师渊刘斐、吴均是卫替,而师渊又得元系除大郡。
私曲纵横,莫甚于此。
是陛下黜之则执政升之,陛下退之执政进之,怨归于上而恩出于下,非今日之所宜有!
夫威福者,天子之所得专;
法度者,大臣之所当守。
今大臣进退群吏,一出己意,不守法度而欲专威福矣。
臣恐朝廷不尊而纪纲紊乱,当此之时,宜戒其渐也。
伏愿圣慈将合系堂除阙编为一等,今后如有合得堂除之人,只于前项去处定差。
其曾经擢用而非次差替,罢或责降牵复不送吏部者,于合得堂除人之下,别为一等,依名次先后差遣,并不得于吏部所使阙差授冲已授之人。
所有元丰八年八月取旨选差条贯,乞赐删改。